關于績效管理的制度,有些感想,覺得績效管理工作一定要恩威并施。
“恩”就是公司承諾員工的福利待遇及達成目標后可能得到的東西,比如說升職、加薪、公費旅游、外派培訓等等。相對的,“威”就是員工績效完不成要承擔的后果,比如說連著三個考核周期考核為不合格者,做辭退處理,考核結果為X等以下者,沒有年終獎等等。
在做薪酬設計的時候,我們要盡力做到3E,同理我們在做績效管理制度及制訂考核的相關細則的時候,同樣要注意恩跟威的平衡!爸刭p之下必有勇夫”,是很有道理的,因為要別人承擔更多,冒更大的風險,回報自然要多,不然就會變成“輕賞之下少有勇夫”,就不會有人肯為你賣命了。在企業(yè)也是一樣,要員工賣力的工作,你要讓他看到賣力工作后有“重賞”。當然如果偷懶的話,則會有“大刑”伺候。HR要搭建績效體系,則心里一定要很清楚這一點。
而往往我們在做制度的時候會忘記這一點,跟風或COPY別人的東西拼湊成自己的制度,不結合自己企業(yè)的實際,不去度量自己的企業(yè)能有多少恩,能施多少威。這樣,必然導致的結果就是,要么就是績效管理淪為發(fā)獎金的工具,起不到任何激勵的作用,給企業(yè)增加了很大成本,這種一旦形成一種文化,對企業(yè)的傷害會很大。要么就變成“嚴刑峻法”,讓企業(yè)里員工人人自危,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,最終優(yōu)秀的員工憤憤離去,企業(yè)留下的則是些“長袖善舞”之輩,這些人形成氣候,優(yōu)秀的員工想留下也難了,因此企業(yè)走向衰亡也是必然的。縱觀歷史各朝代,像這樣的事例也是比比皆是。
我想每一個做績效的人,一定都要有這種意識,如果不能做到,但至少也要清楚自己努力的方向。善用企業(yè)的資源,不要很隨便地拿出一套東西來就要去做考核,否則就會把自己變成跳梁小丑。